本报讯(记者 郑斯楠 通讯员 张达敏)日前,全省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付令在漳浦法院发出。漳浦生态环境局通过创新融合司法强制力与碳汇市场机制,成功推动碳汇认购协议履行,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修复难问题。
今年2月,漳浦生态环境局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某农场养殖场外排水沟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经检测,污水中的总磷浓度超标27.5%,对流域生态造成明显损害。面对该问题,漳浦生态环境局创新引入“碳汇认购”机制,开辟生态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新路径。5月,经磋商,该农场同意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碳汇,并在购买成功后全部注销,以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然而,该农场主未能按期缴纳赔偿金,经多次催告无果,漳浦生态环境局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6月3日,漳浦法院发出全省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付令,责令该家庭农场在15日内缴清碳汇认购金,将一纸协议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利剑”,有力保障了赔偿义务的履行。
此次实践中的碳汇购买机制,通过引导赔偿义务人认购碳汇实现生态环境损害的替代修复,规避了传统修复方式(如实地修复或现金赔偿)可能存在的效率低下、监管困难等问题,同时促进碳汇市场的发展,有效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执行中采用“行政协议+司法确认”的创新模式,既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损害调查、责任认定上的专业优势,又强化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为构建“责任明确—协议履行—司法兜底”的全链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提供了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