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社会

骗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

事主“自证清白”落入转账圈套

本报讯(记者 庄文剑)近日,漳州市反诈骗中心接连接到群众报警,称遭到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诈骗。

1月5日,东山县林女士报警,称当天接到一通来自通讯管理局的电话。对方声称林女士的身份证在北京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并通过手机卡发送贩卖口罩短信,让其配合调查,否则会影响征信。林女士回答自己并没有这样做,但还是配合“调查”。对方“好心”将电话转接至“公安局”,让林女士在电话中报警。电话中,“公安局大队长”称林女士还涉嫌洗黑钱。眼见发送贩卖口罩短信的事情还未处理完,又被冠以涉嫌洗黑钱的罪名,林女士更加慌乱。“大队长”乘势让林女士添加QQ,配合他做一则语音笔录。在这一过程中,林女士自认为并无违法犯罪。“大队长”说,她必须在个人银行账户准备5万元以上的金额,以验证资金清白。随后,“大队长”给林女士发来一个网址链接,要求林女士点击登录,并输入其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验证码。令林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她提交相关信息后,卡内的5万元竟全部被转走。

无独有偶,1月6日,龙文区姚女士同样接到类似的电话,对方称其涉嫌非法洗钱,若不及时处理将被逮捕。姚女士在对方一步步的引导下,登录对方指定网站,填写信息并向指定账户转账验资,结果被骗19800元。

漳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分析,诈骗分子一般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假扮通讯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事主涉嫌洗黑钱、发送非法短信等为由,诱骗当事人接受调查,并在诈骗犯罪分子虚拟创建的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和手机验证码,以此骗取受害人资金。

市反诈骗中心提醒:1、公安机关办案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不会电话办案,如需调查也会当面出示证件和文书,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而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律拒绝;2、在接到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时,一旦对方要求点击陌生网址链接时,切莫相信,以免上当;3、生活中应当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账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切莫泄露,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4、如有疑问请到就近的派出所或直接拨打1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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