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火眼 黄小红)4月25日上午,漳州高速执法二大队二中队处理一起违法超限运输案件。
4月22日17时许,一辆超宽大件运输车缓缓驶出沈海高速漳浦段漳浦收费站,在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高速交通执法员对其运输情况进行核查。驾驶员何师傅说手续齐全,并出示了该趟次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及车辆运输相关证件。
经查,该车从福州马尾上高速路,准备前往漳浦古雷,核载宽度为3.75米。执法员对其车货总宽测量后发现,实际宽度为4米,超过规定值0.25米。《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还规定: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应当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而何师傅所载的货物实际尺寸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按规定消除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