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黄文婷 朱家成)6月4日,残疾人杨某辰通过家人专程向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一面锦旗,对该中心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表示感谢。
2012年,亲戚罗某向杨某辰借钱,约定到期返还借款及利息。然而,罗某拿走借款就再无音讯。直到2019年,杨某辰病情恶化,急需用钱,才向法院起诉讨钱,但法院一审作出的判决仅支持还本金而没有支持利息。于是,在市残联的帮助下,杨某辰找到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求援,案件由佳诚法律服务所承办。承办人朱志平,对案件进行深入走访调查,认真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并提出诉状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6月,法院二审支持上诉人的请求,判决罗某归还欠款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