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1版:读者

电梯广告无处不在 收入该进谁的口袋?

图为小区电梯内的广告 本报记者 李 林 摄

上班走进写字楼电梯,下班走进小区电梯,抬头都有广告画面环绕,这样的场面你是否已经习以为常。近年来,随着高层办公场所和住宅楼的不断涌现,电梯成了商家投放广告的绝佳选择之一。

但是,小区广告位租赁是否经过业主同意?租赁产生的费用又去哪里了呢?这些问题也引起了读者的关注。

见缝插针的小区广告

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电梯广告普遍存在,且针对性极强。在一些较新楼盘如芗城区万科瑞京城、龙文区锦绣碧湖等,电梯内多半是开发商的车位或开盘广告,以及一部分装修装饰公司广告。而在开发较早的市中心高层住宅小区如丽园君悦、家芗0596等,投放更多的是餐饮、健身、丽人类型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小区电梯广告太多了,什么形式、类型都有。”家住家芗0596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电梯里挂了一台播放视频的小电视,常播放的是酒类广告,两侧最常见的则是某医院的泌尿肾病科巨幅挂画。“虽然这上面的病症文字都是健康医疗内容,但遇到好奇心强的小孩追问,也未免让父母尴尬。”

家住乔安新华园的杨女士也有同样的担忧。“以前最常看到的就是男科或妇科广告,现在倒是少了一些。”她说,“有一些画面很久未见更新,不知道是不是管理方也已停止经营,褪色或破烂不堪也挺影响心情。”

“不止电梯,小区的围栏、地下室、汽车出入口也都是广告,能放的都放了。”市区华元北苑业主黄先生向记者表示,小区内的广告几乎已经到了见缝插针的地步。他补充道,“不过电梯口也有播放反诈骗公益广告的视频机,这倒是值得保留。”

一些物业公司则并不觉得设置电梯广告位需如此上纲上线。“小区内的商业广告对业主的生活、工作不会有太大影响,有时还会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且目前暂未收到因为电梯广告问题向我们投诉的案例。”市区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管辖的小区内某些新楼栋悬挂的还是开发商自己的广告内容,并未产生收益。

有法可依的操作规范

无论有无收益,电梯挂上广告是否得先通过业主允许?若出现收益该归何处?围绕这些问题,记者找到专业法律人士了解咨询。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想在公共部分设置广告位,法律规定是必须征得业主同意的。此外,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若小区电梯广告产生了收益,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关于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归属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福建履德律师事务所林惠敏律师表示。

律师的解答明晰了小区如若想利用公共部分设置广告的正规操作方式及后续收益的正确分配方式,她也提醒业主,如若对小区电梯擅自张贴广告的行为及产生的收益有异议,可以向物业了解情况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可向业委会反映情况,由业委会与物业沟通或者由业委会依法提起诉讼;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业主也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亟待归位的租赁收益

在人们对电梯广告司空见惯的同时,电梯广告位租赁的管理和收入分配在许多地方仍处于灰色地带。广告商为电梯广告支付的费用归物业还是业主?小区物业在处理广告投放时是否经过业主同意?这部分收益是用来维护小区设施还是由物业自行支配?记者走访发现,这些问题业主们大多给不出答案。

“听说过小区广告位收益应该要分给业主,但好像没人真正提起或落实,邻居们好像也不怎么在意。”家住龙江明珠的沈女士说,很多时候都是业主群里有人分享此类信息时几个人出来聊一聊,过后就不了了之了。

“住了这么多年,我们没分到什么收益,也不知道这些收益都用到了哪里。听说得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有人牵头跟物业交涉才有些可能。”华元北苑业主黄先生表示,成立业委会也不是说成就成的事,愿意牵头的人不多。

“依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一次。”永鸿三湘城业委会主任孙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已经实现可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公共物品购买,今年底也打算结算出部分用于抵扣业主们的物业费。”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自今年我市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各属地城管局通过联合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展开实地排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已累计排查物业服务企业346家、物业小区648个,责令整改企业182家(涉及整改物业小区339个),累计整治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金额达6000.62万元。下阶段,我市将继续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或公共收益收入、分配不公开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企业,确保小区公共收益纳入专户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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