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盗贼砸破车窗,盗走同村村民的车内现金,在村里交易消费时被认出抓获。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黄某无固定工作,曾因盗窃被刑事处罚。2021年8月13日晚,黄某在村里路边发现同村村民王某停放于此的汽车,便徒手击碎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损失价格395元),后盗走车内现金人民币2080元。黄某还拿着偷来的钱在村里消费,巧的是被盗的这些钱都是王某多年来苦心收藏、尾号均为四个重复数字的人民币。被盗后王某便吩咐村里商家,收款时帮忙留意这类特殊的纸币,最终锁定了被告人黄某,报警将黄某抓获归案。归案后,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已追还给王某150元。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钱财,金额20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