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3月1日,网店商家周先生想营造店铺人气爆棚、好评如潮的假象,花钱请人“刷单”,妄图以此歪招来吸引顾客,帮网店提高销量和信誉,没想到反遭诈骗,上演了电商版本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周先生在抖音平台上经营水果生意,苦于销量平平,便动起歪心思,想找人“刷单”以提高店铺销量和好评率。通过抖音电商交流QQ群,他找到了一名“刷客”。“你先拍下商品并付款,我付你佣金,货款也会返还给你。”周先生告诉这名“刷客”,只要按照要求成功下单并发截图后,就可以拿到佣金和货款。对方答应了,马上拍下付款,并将下单后的截图发给周先生。看到截图后,周先生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将两万多元的货款和佣金转给这名“刷客”。没想到,还没来得及点击发货,“刷客”拍下的这些订单就被申请退款了。而根据平台退货规则,只要店家还没有发货,就可以退款成功。周先生赶紧找“刷客”问明情况,而这时,他已经被对方拉黑了。周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报警。
漳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电商经营者利用网络虚假交易的方式“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从事电商生意的商家,应该通过改进产品质量和完善服务等途径来提升店铺人气及销量,不应该妄图走所谓的“刷单”捷径,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此外,广大群众如果遇到“刷单”可以赚钱的信息,请不要轻易相信,也许这恰恰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刷单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