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文化走廊

朱熹治蝗考实

⊙杨瑞仁 文 弘 艺 供图

朱熹观竹图

朱熹书法

在《闽南日报》当编辑时,曾见过一篇《朱熹在漳治蝗虫》的来稿。按当年我的见识,我感到绝不可能有这回事,也就不取用此篇文稿了。因为朱熹是知州,下乡去管农事绝对是很少的,哪会他去治蝗虫呢?再者,朱熹知漳是绍熙元年(1190年),已经60岁了。古人60岁,算很大的岁数了,还下田野上山地去治虫作为吗?这回事又没有任何的文字记载,怎么好相信呢?

没想到过了三十年的今天,才在日本的一本书中,见到中国宋代朱熹治蝗的记述。不过记载朱熹治蝗,不是他在知漳之时,而是在绍兴二十年(1151年)任同安主簿时。任同安主簿时,朱熹才刚21岁,治虫又是主簿分内事,这就完全可能,并非朱熹暮年之事,也非知漳时所为。

日本书籍中这段中国古代治蝗的文字,读来颇为朴实,不妨录下:

——百姓捕捉蝗蝻卖给官方,这是中国颇为古老的治蝗制度,《汉书·平帝本纪》中有“民捕蝗诣吏,以石斛受钱”记述。到了后世,为了扑灭蝗虫于成长为害之前,除了收买蝗蝻之外,还用高价收买人们挖掘出来的蝗卵。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八月的诏中,规定获蝻五升或蝗一斗者付给细粮一斗,获蝗种卵一升者给粗粮一升。如拨付银钱,则按中等价格换算。在宋绍兴年中,朱熹在同安县的主簿任中实行捕蝗,获大蝗虫一斗者给钱百文,获小蝗(即蝻)一升者给钱五百文。元、明亦有这种事例,不再一一列举。清朝也很早就实行蝗蝻及种卵的收买。对一般未定价格,由各地便宜酌定。据《钱谷备要》写的,江苏省规定蝗与蝻一斗付钱二十文,种卵一升付钱二十文,已长翅成蝗飞行者一斗给钱四十文,尚未出土的种卵一斗付钱四百文或银五钱。在河南省,蝗一升付谷一升,蝻一升付谷二升,种卵一升付谷三升。这些大抵都是成例。河南省有一例因蝗虫收价过高,似乎不久即被废除。江苏、安徽二省被认为比较适当,编入了《户部则例》。安徽省蝗与蝻的收价,按他省的例子或宋以来的旧制,蝗与蝻的价格相同或蝻略高,比较起来,安徽省则蝗价较高,蝻价较低。蝻的价格高是要在幼虫时期断其祸根,但捉取在地上跳跃的蝻较容易,飞到空中的蝗难捉,安徽省可能从捕扑所花费的劳力上考虑,因此提高了蝗的收价。

从上述的这段史料记述来看,朱熹治蝗确有此事。时年朱熹任主簿,主要是订立与执行民间治蝗灾害的法规。这治蝗政策,有朝廷订的法规,也有地方于执行中充实而加订的,以利于执行的实效。

关于治蝗政事,另有很多记述。当蝗蝻发生或飞来,州县官必须立刻采取如上所述的捕灭。一面向该州县直属的上司即知府或道员报告,一面必须照会邻近的州县。向上司的报告文中必须一一列记已经照会的州县。收到照会的州县官必须立刻到出现蝗蝻的州县去给予有力的援助。邻近州县的官员到达后也必须立刻向知府道员报告。订立这种法规,是为了防止邻近州县的官员疏忽懈怠,把一带地方的力量集合起来,全力以赴,以达到迅速扑灭之。为此还规定:邻近的官员如有迁延,不尽责任,必须受到严格处分。接到州县官报告的知府、道员更必须以此呈报督抚、布政使。督抚根据情况或派道府等监督、援助州县官,或者亲自指挥捕蝗。总之,督抚以下对捕蝗都有责任。其中责任最重的是亲自治理地方的州县官。所以,在蝗蝻发生的州县如不迅速捕扑,以至蝗虫长翅飞腾,该州县官不但要革职,而且要下狱治罪。不但是发生蝗蝻的州县,就是蝗虫飞到的州县的官员,如有疏忽而未奏捕扑之效,也要被革职治罪。

至于具体如何扑灭蝗虫?记述也颇详尽,认为蝗虫的捕扑愈早愈容易,长成为蝗虫之后,亿万只到处飞来飞去,再要把它们扑灭,的确很困难。在蝻未生翅膀,形成蝗虫时捕捉相当容易。但蝻成长为蝗虫仅仅是数日间的事,因此有蝻不待捕完早就变成蝗虫四处蔓延之虑。在孵化成蝻之前,在有蝻发生的可疑地点掘土挖卵是最好的方法。山西道监察御史周焘在乾隆十七年(1752年)的上奏中说:“捕蝗不如除蝻,除蝻不如灭种”,不外是这意思。看到蝗蝻后才叫嚷起来。大家熟知蝗虫的害处,但在它们飞出来之前要把它们的卵全部掘出,也是难以实行的事,所以实际上在成蝻或成蝗之后费力捕扑的多。

捕扑蝗蝻的方法,还应提及陈芳生的《捕蝗考》、陆曾禹的《捕蝗八所》等书。一般来说,发现蝻的蠢动后捕扑,只能予以打杀。用竹竿和木棒打杀比较困难,也易伤秧苗之虞,因此用旧皮鞋底和旧草鞋等打杀较好。成蝗之后最有效的驱除法,是在蝗虫咬食庄稼的前进方向掘一横的长坑,两侧用木板或门板那样的东西以八字形连起来,尽可能使大量蝗虫落下坑去。很多人手持板、杖从后面发出喊声,把蝗赶入坑内。然后在坑上覆盖干草,点火把蝗虫烧死。也可以先在坑中焚火,再把蝗虫赶入。这种方法主要实行于蝗虫发生在平地,而且地上往往没有作物的地方。蝗虫如进入了生长茂密的庄稼,就不宜采用这种方法,而宜用皮鞋底打死,人们除用皮鞋底,也常用皮或麻绳编成的鞭子扑打。早晨蝗虫集中在梢上,它们吸足露水,身体就显得笨重,这时用竹筲之类把它们掠入布袋中,是最好的办法。掘坑焚火,把掠入布袋的蝗虫放进去烧死。也有埋入土中的,但蝗虫不会全部死掉,有的在一夜后还会爬到地面上来,这依然应该注意到。万民大众在防止蝗群从其他地方移来也有方法。蝗虫惧怕并立的树木和旗帜等,也怕金属和爆竹等的声音,但一般常情是人们在梢上系上红白色的旗帜或衣服等,直立起来,又在猎枪中装入铁砂和米粒瞄准飞蝗的前列射击,飞蝗就不在这地方落下而飞到其他地方去。以上防灭蝗灾,这些措施与方法,是当年人们扑灭蝗虫的办法。

这些办法,朱熹时代治蝗都采用与执行过,这真是很为民操心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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