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商标注册门槛不断降低,但恶意抢注的情况却不断发生,让一些企业颇为烦恼。”今年全国两会上,恶意抢注商标问题备受代表委员关注。面对企业商标保护遭遇的“新烦恼”,代表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提升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商标的使用原则。
(3月8日《工人日报》)
从名人姓名到社会热点词汇,再到著名品牌,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随处可见,几乎无所不包,毫无边界,成为企业商标保护的“新烦恼”。 仅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处置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就达48.15万件,可见恶意商标注册已经泛滥成灾。
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多发,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商标注册申请的低成本和低门槛。商标注册申请费用从2013年前的每件费用为1000元,逐年调整为每件300元,申请商标注册也不用提交使用证据,即不管什么人、有无真正用途,只要交少量的费用便可“先下手为强”。 还有一些商标申请人故意“傍名牌”,申请注册与知名品牌相近的商标,即便被驳回也没有多大损失,而一旦注册成功,获利巨大,导致以谋求不当利益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断出现。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在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商标保护尤其具有现实而迫切的意义。而恶意抢注行为侵犯了在先权利人权益,迫使一些企业不得不进行大量防御注册和商标监测,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商标维护成本,也造成了我国商标申请量很大,但使用率较低的恶性循环,严重妨碍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消耗了大量的行政资源,也助长了不劳而获、恶意侵占的歪风邪气,最终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消除商标保护的“新烦恼”已经刻不容缓。相关部门要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提升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恶意抢注商标的违法成本,严厉查处违规企业、个人,设立恶意注册负面清单或数据,规范加入清单和移出清单的规则和程序。
同时,还要强化商标的意义在于使用的理念,明确商标使用原则。具体来说,就是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中,增加提交使用证据或者使用意图证据的要求,如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商标注册满3年时、商标转让和续展等诸多环节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商标使用证据,让商标真正“有用”“在用”,从源头上减少乃至消除商标恶意抢注现象,让商标权这项经济资源真正发挥其本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