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5月11日11点16分在芗城区南坑街道农友村路头随意倾倒垃圾,违反了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影响。特登报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道歉人:石金涛
2022年5月18日
本人于2022年5月11日11点16分在芗城区南坑街道农友村路头随意倾倒垃圾,违反了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影响。特登报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道歉人:石金涛
2022年5月18日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