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取件码被扫描后,系统会自动认为快递确认签收,但在这期间收件人无法检查物品是否损坏,所以我终止了快递柜的使用,快递员经常没有联系我,直接把我的快递放在小区边上的药店、便利店或者门岗。”市民黄英说。但快递放在代收点真的安全吗?在采访过程中,许多市民都遇到过快递被快递员私自放在代收点后丢件的情况。
那么,快递放在代收点,快递出现破损或者丢失由谁负责呢?业内人士指出,快递代收点是快递公司在经过消费者、快递代收点同意后,用于暂时存放快递的,消费者很难向快递公司或者商家追究赔偿责任。但快递代收点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保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如果保管是有偿的,消费者可要求快递代收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且快递代收点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而保管场所没有出入管理措施,则快递代收点无须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王心如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