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条不起眼的田垄,原本和睦的邻里不仅互相指责谩骂,甚至大打出手。这下子,一个摔断手、磕掉牙齿住了院;一个不仅要赔付巨额赔偿金,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华安县检察院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化解一场长达一年多的纠纷,让邻里重归于好。
2021年2月28日清晨,居住在华安县某村的郭某和林某在邻居家中喝茶聊天时,因土地纠纷引发口角,并发展到大打出手,当时在场的村民赶紧拨打报警电话。经鉴定,被害人林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郭某也因右手受伤被评定为轻微伤。案发后,双方就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原本事情发展到这里,应该画上句号了,但时隔不到两个月,被害人林某却再次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
原来,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郭某与被害人林某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事后,郭某认为赔偿的数额过高,以第一次达成的赔偿协议不是其自愿签署为由不履行赔偿协议。因此,2021年4月,林某因郭某不履行赔偿协议,再次报警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即刻对案发当天发生的纠纷、赔偿协议达成过程及当事人双方情况进行再次调查、梳理。随后,公安机关多次联系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协同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双方怨气满满,互相指责,谁也不让谁,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华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案之后,认为这个案件不能一诉了之,否则可能激化双方的矛盾。
经了解,这个案件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调解成功。为化解双方矛盾,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采取双方分头工作的方式,分别对双方的要求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释法说理、排解疏导。通过一次次的说服、教育,双方逐渐打开心结,表示愿意再次进行调解。
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的调解下,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心态又坐在一起,但矛盾纠纷的源头“土地归属权”又成为横亘在双方和解道路上的拦路虎。意识到问题所在,承办检察官又多方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当地知名人士等,就发生纠纷的土地归属进行重新界定,与双方促膝交流。为此,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多次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对双方矛盾的土地界限问题,通过查阅村集体登记信息,到争议土地现场进行测量,明确标记双方的界线。为了防止时间长久导致界线模糊、移位的问题,检察官提出固定双方界线的建议,后来当事人双方就用铁皮板将双方土地界线进行固定。最终,这起土地纠纷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后,承办检察官再次组织双方就故意伤害赔偿进行调解,最终确定由郭某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林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15万元。检察部门通过全面评估,认为这虽然是一起邻里土地纠纷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但犯罪嫌疑人郭某具有自首、赔偿并取得谅解及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且双方当事人已就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也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最终,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本报记者 邹挺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