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民生与法

支持起诉,为受伤老人“撑腰”

本报讯(黄喜祖 林沁)近日,因车祸导致伤残的东山县籍70多岁老人陈某,终于得到了一笔13万多元的经济补偿款。这位老者感激地说:“感谢东山县检察院为我‘撑腰’,讨回公道。”

2021年2月初,陈某因事外出,行走在路上时,不幸被驾车的曹某撞伤,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曹某负事故全责。事故导致陈某左胫腓骨骨折,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此次事故给因伤住院的陈某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在陈某住院治疗期间,保险公司为其垫付了3万多元,肇事者曹某支付了6000元后,再无下一步赔偿,这给陈某一家带来了经济上的困难。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发现该案。详细了解案情之后,考虑到受害者是高龄老人,且家庭条件较差,该院检察官主动作为,及时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并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同时与县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沟通协调,帮助老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2年6月25日,东山县检察院向东山县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6月29日,经东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祸受害老人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3万余元。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