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民生与法

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 购房人可要求银行返还贷款本息吗?

编辑同志:

因一家开发公司宣称其所售房屋小区有多处花园、水池、假山、球场等,我基于环境优越而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分别与公司、银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可日前收房后,我发现根本不存在上述设施。请问:我能否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银行返还已付贷款本息?

读者:杨莉莉

杨莉莉读者:

你有权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银行返还已付贷款本息。

一方面,你有权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二条分别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其中的欺诈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表示的行为。正因为开发公司在售房时,故意告知你有花园、水池、假山、球场等虚假情况,隐瞒根本不存在的真相,诱导你信以为真而购房,即构成欺诈,而你在日前才知道被欺诈,自然与之吻合。另一方面,你有权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即在你与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解除与银行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本金和利息。

☉廖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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