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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民生与法

驾车低头收手机 撞人致死获刑罚

本报讯(记者 邹挺毅 通讯员 黄从余 洪雪燕)男子吃完早餐没有及时收好手机就开车上路,途中低头将手机收进裤兜时,碰撞到横穿马路的行人,致行人死亡。近日,经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12月26日6时许,长泰小伙林某泉吃完早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班途中,途经陈巷镇福照路379号附近路口时,低头将手机收进裤兜,未注意到有人横穿马路,也未降低行驶速度,车头左侧碰撞到自其行驶方向右侧往左侧斜横过道路的薛某,造成薛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林某泉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经认定,林某泉负本事故主要责任,薛某负次要责任。经福建闽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薛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致脑功能障碍死亡。

林某泉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全部损失人民币380000元,并获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检察官提醒:过马路务必走斑马线,不要横穿马路,注意左右观察;不闯红灯,不抢黄灯,养成按信号灯通行的习惯,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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