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放你们回家啦。”近日,在东山县前楼镇下西坑自然村海域,东山县检察院联合东山县公安局、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将两只绿海龟放归自然。一入海,它们使劲划动着,向着蔚蓝色的大海深处游弋而去……
今年8月,东山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山某海上休闲场所育有2只野生海龟供游客观赏拍照。随即将该线索移送东山县公安局。经确认,涉案的这两只海龟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绿海龟,体重分别为52斤和47斤,经鉴定两只海龟身体状况良好,符合放归条件。
此次活动,不仅让两只离家两年的海龟重回大海,也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今年以来,东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起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共4件6人,通过办案扣押绿海龟(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石珊瑚(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株,中国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并依法放归,引导当事人增殖放流2次,以修复其所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共放流4万余尾鱼苗。
⊙黄喜祖 林 沁 朱春燕
汤志超 高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