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教育周刊

如遇校园侵害

“青春护航信箱”为你“追光”

新学期开始了,同学们纷纷回到了久违的校园,学校是知识的殿堂,是鲜花盛开的地方。但在隐秘的角落,可能也有校园侵害正在发生。

近年来,在校未成年人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受侵害后如果无法及时求助、及时受到保护,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反复遭受侵害。为此,漳州团市委与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推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春护航信箱”机制,签订了《校园“青春护航信箱”合作备忘录》。

如果你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遇到被侵害的情况,千万不要害怕,不要犹豫,可以将你正在经历的创伤投递到“青春护航信箱”。

那么,如何向“青春护航信箱”提供线索?

据了解,信箱兼顾私密性与便利性原则,线下在漳州市各学校设置实体信箱,由校园安全专员(学校团委书记或少先队辅导员)管理,负责对信箱进行及时收集、核实、初步处置,并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进行报备或报案,并负有严格保密责任。

线上通过“青春漳州”“漳州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接收举报、求助信息。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团委依法依规保障校园安全专员履行职责。这对进一步织密校园维权网络,维护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据介绍,“青春护航信箱”是漳州团市委、市检察院、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形成学校、家庭、政府“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在全省首创的工作机制,用以及时发现在校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并介入保护。

⊙本报记者 陈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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