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4月6日,福建省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落实该实施意见,漳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出台32条工作措施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在上级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融入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大局,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法治之力保障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绘就乡村振兴壮美画卷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