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警方

云霄县检察院:点亮乡村“金招牌” 拓宽乡亲“致富路”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产业振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地理标志是与“三农”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知识产权,用好地理标志,将是产业振兴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云霄县检察院持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深入开展云霄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工作,做好云霄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的“监督者”和“护卫者”,为提升云霄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服务云霄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构建地理标志大保护格局。云霄县检察院联合当地各职能部门签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各方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职责;共同建立地理标志产品重点关注名录,研究制定地标产品侵权认定的规范指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与此同时,设立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通过强化日常联络、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供给,护航地理标志产品行稳致远。

打造地理标志保护检察屏障。云霄县检察院结合“访千企、问需求、把法脉、促法治”活动开展专项调研,寻需问策,找准检察服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为当地种植户、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检察方案。今年来,多次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行政执法一线,对发现的涉销售假冒“云霄枇杷”“下河杨桃”等侵害地理标志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5起,提醒告诫2家。通过立案监督、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方式,解决果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土地纠纷、种子购买纠纷以及农产品买卖纠纷,维护其切身利益。

完善地理标志管理体系。云霄县检察院助推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出台,确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团体标准颁布实施,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及声誉;督促对农资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宣传力度,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帮助群众退养还湿7800余亩,同时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形式推动清理保护区内养殖设施319亩,恢复保护区生态底色。

强化地标产品普法宣传。云霄县检察院聚焦关键节点,结合常见的侵犯地理标志产品的情形向群众普法,通过接受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云霄县检察院共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普法受众面达1万余人次,有效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行动中来。

⊙本报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蔡晋 林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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