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 上一版 返回首页
第12版:理论与实践

以“共享共治”拓展漳州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郑燕珊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对数字经济发展按下了“加速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围绕“为什么要发展数字经济、怎样发展数字经济”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既为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地方数字经济提质增效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习近平关于数字经济“共享共治”的重要论述和战略思考蕴含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数据的生命在于共享,孤立、封闭的数据是没有任何价值可言的。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在数据要素的重构中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数据越共享越增值。习近平指出:“全球数字经济是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合作共赢是唯一正道。”当然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是数据安全。数字技术具有强渗透性、弱边界性,如果不受约束将产生巨大的破坏性甚至造成颠覆性后果。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侵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威胁、平台垄断等问题日益凸显,要确保数字安全,必须从“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和“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两方面入手。安全与发展,成为数字经济的“两翼”。

进入信息时代,数据资源不再局限于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各地、各国之间需要加强数字合作。近年来,漳州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从政策机制发力,制定出台年度数字漳州工作要点、《“十四五”数字漳州专项规划》《漳州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加快建立健全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加大我市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数字经济产业的扶持力度。随着政策效果的不断显现,漳州数字经济发展一直保持良好态势。2022年,漳州市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60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超46%,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超12%。

以“共享共治”拓展漳州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应树立合作共赢理念,推进区域数字共建。坚持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原则,畅通数字贸易和投资合作渠道,借鉴“南北挂钩”“飞地经济”等形式,探索区域数字合作新模式;加强与数字强市,特别是闽南金三角地区的协同共享,通过各类数字平台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满足我市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城乡数据要素双向流动,形成良好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数字经济水平;

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共治的前提是自身治理水平的提高和治理经验的积累。要树立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的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标准和技术等手段解决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数字经济治理;积极引导平台、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使他们成为数字治理的一部分,依法依规调控激励,促进不同主体目标的兼容,形成治理合力;

促进政策有效衔接,形成跨区域数字共治格局。我市在城市治理上的优势可以为区域数字治理提供有益方案。融入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体系需要注意各地数字经济相关财税、项目、资金支持的奖补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相同,有必要制定实施审慎灵活的管理方案和细则,通过采取既有弹性又规范的措施,突出法制化、专业化服务,以便结合不同城市的实际差异有效衔接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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