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民生与法

网购纠纷维权难?这份攻略请收好

维权难 本报记者 严 洁 作

现实生活中,一些看似“非典型”的网购纠纷往往让人陷入无所适从的维权困局。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这些事关消费者权益的纠纷事项均作出了保护性规定。本报通过以案释法分享维权攻略,为消费者应对“网购之囧”支招。

电子购物合同 也受法律保护

案例:小沈在交易平台看到尹某发布出售的二手品牌手机,经线上沟通并预付定金600元后成功提交订单,随即尹某将该二手包裹交予快递发往订单地址。运输途中,小沈又与卖家联系表示反悔不再购买该二手手机。不料该商品在运输途中丢失。在这种情况下,小沈还需支付剩余价款吗?尹某应否返还买家的定金?

释法:针对近年来电商平台合同纠纷日益增多的实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尹某在交易平台发布出售商品的行为构成要约,而小沈成功提交订单时构成承诺的送达,买方卖方之间的电子合同宣告成立,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不能随意解除。另外,本案中网购商品在运输途中丢失,卖方并未完成实际交付,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规定,该二手商品毁损、灭失的价金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故小沈无需支付剩余价款,同时可以请求卖方退还定金。

买到召回商品 费用商家承担

案例:马先生在某网店购买了品牌电热水器一台,后网店发现该批次热水器存在进水口漏水、渗水,水管弯头帽开裂、喷水等现象,遂发通知召回该款已售的热水器。马先生在收到召回通知后想知道:召回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是否应由店家承担?

释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规定,本案中,卖家应当承担电热水器召回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等必要费用。

遇上格式条款 有权予以排除

案例:邱大伯下单购买了某网络交易平台挂卖的一件古玩。付款后,该平台客服致电老人称:“由于公司失误在网站上标错价格,您订购的商品将不予发货。”后邱大伯诉至法院,要求交易平台赔偿违约损失。庭审中被告辩称,网站与用户在《注册协议》约定,只有平台将古玩从仓库实际向消费者发出时,双方合同才成立。买家下单付款是对网站发出的要约,故卖家不存在违约问题。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释法:网购中,类似的格式条款随处可见。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上述规定实际上将各种可能的格式条款均排除在了合同内容之外。只要商家未对格式条款进行有效提示,直至达到可以理解的程度,消费者都可以直接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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