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许多务工人员在不知不觉中被职业病侵袭。那么,劳动者和企业如何才能远离职业病的危害呢?
据了解,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含10大类132种。
在漳州市,常见的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中暑、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等。其中,职业性尘肺病是最为常见和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目前尚无治疗的特效药物,但尘肺病病因明确,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疾病。目前,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将尘肺病纳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如何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一是应当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要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二是应定期组织劳动者到通过福建省卫健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体检等,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是应安排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为劳动者开展定期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劳动者作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一是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时确保通风、排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三是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通过单位培训、媒体、网络等渠道学习职业病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当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时,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尽早发现职业病,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在漳州,目前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漳州市医院具有诊断资质。申请职业病诊断需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证明、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杨雨寒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