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黄一婵)吹嘘自己认识“能人”,可以找司法机关打点关系,从而骗取涉案人员的“活动经费”。近日,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2年11月,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韩某在朋友的牵线搭桥下找到黄某,让黄某帮忙找关系疏通,以达到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目的。面对韩某的上门求助,黄某当即答应下来,并声称自己的朋友“谭某”(未到案)在司法机关很有关系,可以帮助其减轻刑罚,但是需要资金运作。同时,黄某还向韩某承诺,若事情没有办成,会退还全部钱款。随后先向韩某收取了2万元,说用于请人吃饭了解案件情况。
2022年12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被收押后,黄某再次声称可以为其找到减刑、保外就医等门路,向韩某的家属收取费用。为从中赚取额外的“辛苦费”,黄某虚增了找关系所需费用,共计骗取被害人韩某及家属16.18万元,并将骗取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2023年7月,韩某家属因韩某被执行相应刑罚也未有保外就医,多次催要黄某返还钱款未果,以致案发。
经查,2023年2月份,黄某曾以同样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简某、李某共计6万元用以自己花销。
2023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南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虚构其找到的关系能干预司法活动,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涉嫌诈骗罪。2023年11月15日,南靖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司法公正不容侵犯!过问、插手、干预司法是被禁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司法掮客收受请托干预司法本身就是违纪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要相信司法公正,树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和司法理念,警惕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