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社会

司机突发疾病 幸遇交警救助

救助现场

本报讯(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陈焕嘉 文/供图)近日,一大货车司机在高速行驶途中,突发疾病,急需救援,所幸民警及时赶到,该名男性司机未出现生命危险。

4月8日,高速交警五大队大溪中队接指挥中心转警,一辆为皖K牌照的大货车司机在行驶至甬莞高速下行1042KM+200M处安厚镇路段时,因突发疾病手脚僵硬并带呕吐,无法驾驶车辆,停在路上。

由于接警时不明司机病因,且事发现场雾气较大,民警陈坤良立即带领辅警黄达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们发现驾驶员已瘫卧在驾驶室内,民警一方面不断对其安抚,另一方面,由于该车紧急停靠时车身还有占到主车道,且雾气大导致视线较差,辅警在后方布控并做好安全警示,提醒来车减速慢行。最后,在大家齐心协作下,司机被及时赶来的医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大货车也被拖离高速。

高速交警提醒:司机在患病期间或服用抗组胺药物、抗抑郁药物、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和抗心绞痛类药、降糖药等7大类药物后,会对安全驾驶产生影响,不宜驾车。此外,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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