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沈若鑫 游江涛)近日,东山交通执法部门接到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山分中心举报线索,反映省道S503线K21+700梧栊村路段有施工队涉嫌未经审批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电力管线的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迅速响应,依法查处该起未经审批擅自埋设管线案。
当天,东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施工行为造成绿化带长3米、宽1.1米的沟槽,同时也造成路肩损坏,且现场施工人员无法出示相关施工许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施工。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向施工人员进行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耐心讲解了随意挖掘公路、埋设管道给公路带来的危害性及潜在的安全隐患。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宣传和教育,施工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即表示停止施工,并将道路恢复原状,待审批通过后再进行施工。
经查,涉案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穿越公路埋设电力管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日前,该起案件已处理完毕,东山县交通运输局对涉案公司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