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9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文化走廊

技术可以无界 但创作必须有度

⊙王志高

据2025年4月26日《法治日报》报道,AI“魔改”经典作品的现象愈演愈烈,从“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到“赛文奥特曼版诸葛亮”,技术正以荒诞的方式解构传统,而法律却在这场狂欢中显得步履蹒跚。这场看似热闹的“创作自由”盛宴,实则是版权生态的一次野蛮生长——技术可以无界,但创作必须有度。

AI的“创造力”本质上是数据的拼贴游戏。无论是吉卜力风格的《甄嬛传》,还是“钢铁侠版张飞”,其核心逻辑都是对已有作品的吞噬与重组。技术公司用海量版权内容“喂养”AI,用户以几元钱的成本批量生产“二创”,最终形成一条“吸血式”产业链:原创者未获分毫,平台赚取流量,投机者收割利益。这种“无本万利”的模式,表面是创新,实则是剽窃的工业化升级。当《甄嬛传》被AI动画化并分流原剧观众时,它已不是“致敬”,而是赤裸裸的市场替代。

法律空白不应成为侵权的保护伞。当前争议聚焦于“AI学习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但问题的本质更尖锐:如果技术能以“学习”之名无偿占有人类智慧成果,那么版权制度将沦为笑话。华东政法大学学者指出,对非开放数据的爬取和实质性替代已构成侵权,但现实中,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倒挂现象,让原创者陷入“追着AI跑”的窘境。更荒诞的是,当AI将《泰坦尼克号》吉卜力化时,法律竟无法直接问责——因为“风格不受保护”。这种滞后性暴露出一个残酷现实:在技术霸权面前,法律若继续“和稀泥”,原创的土壤终将被算法铲平。

技术的中立性不能掩盖责任的偏移。平台常以“工具无罪”自辩,但当AI生成的“魔改”视频占据流量高地时,它们事实上成了侵权内容的放大器。试想,若有人手工临摹《甄嬛传》角色并牟利,法律会毫不犹豫亮剑;为何换成AI批量生产,责任就变得模糊?这种“技术障眼法”背后,是资本对规则的刻意规避。正如报道中律师所言,开发者、服务商、用户的责任链必须被明确切割——就像刀厂不必为杀人负责,但教唆持刀行凶者必定难逃其咎。

守住创作底线,需要一场“反向驯化”。AI的野蛮生长恰似当年的互联网盗版潮,但历史经验表明:纵容“先侵权再洗白”只会扼杀创新。日本动漫行业曾因同人志文化对原创形成反哺,但其前提是严格的版权分级——非商用二创被默许,商用则需授权。反观当前AI乱象,连这种基本规则都未被建立。我们需要的不是扼杀技术,而是通过“版权标记”追踪训练数据来源、建立AI生成内容溯源机制,让技术公司为数据“食谱”付费。只有当每一份原创都能在AI产业链中分得一杯羹,技术创新才能真正与人文价值同行。

AI时代的版权战争,实为文明存续的隐喻。当《三国演义》被改写成奥特曼打怪爽文,当黛玉葬花变成“黛玉抡大锤”,我们失去的不仅是经典,更是对创作的基本敬畏。技术可以解构一切,但人类的精神世界不能沦为算法的游乐场。在“万物皆可AI”的喧嚣中,或许该重温宫崎骏的警告:“机器越先进,人类越需要证明自己还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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