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四个最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食品安全工作全领域,健全从“田间”到“餐桌”可追溯全过程监管体系。
在生产加工环节,强化过程风险排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评定工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在流通餐饮环节,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实施网络餐饮“线上巡查、线下监管”。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推动建立学校食安系统,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强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1年,全市系统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1959件,罚没金额1582.15万元。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违法违规网店827户,立案查处172起。
此外,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肉制品、糕点、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开展食品领域源头赋码、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等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局部署和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要求扎实开展“两超一非”“脏乱差餐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