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提速外,还节约前期费用。”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有关负责人陈林告诉记者,去年芗城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共40个,第一批22个、第二批18个,总投资3亿元,能省下300多万元的前期费用。
为何能省钱?“这是因为项目审批精简,行政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城市更新项目无法完全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审查的问题,《暂行办法》创新量身定制方案审查流程,通过对标联审,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前提下,立足现实条件进行优化提升,有效保障项目落地。
《暂行办法》应用后,根据不同类别的项目,可省去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环节,前期费用可节省工程总造价的1%以上。特别是从逐个部门审核审批到多部门联合评审,平均每个项目减少2个以上评审会议,让部门有更多精力服务于项目建设,让一批惠民工程早开工早见效。
此外,项目资金节省,政府投资更有效率。2020年来工人新村、人民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教苑路、芳华北路、咸鱼市、联盟巷等背街小巷整治等项目均又快又好落地,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国务院“3·7”坍塌事故调查组在福建开展调查期间,专程到漳州调研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指出《暂行办法》“是精准化监管的创新举措,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补充,是一个创新亮点”。
住建部在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2021年第22期信息专报中指出,漳州市制定的《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的优化,保障项目落地。
“漳州作了很好的探索,去年他们实施的40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从立项到开工,用时仅100天,前期用时缩短了40%,让更多群众更快得到了实惠。”在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上,省领导对漳州出台政策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落地也作出了肯定,认为漳州做法既接地气又具可操作性,为全省推广提供了“漳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