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9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民生与法

醉酒男子途中闹别扭

气走代驾 付出代价

本报讯(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黄从余 洪雪燕)近日,经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明拘役三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月13日23时许,长泰男子林某明饮酒后,通过网络平台网约一名代驾驾驶小车送其回家。当车辆行驶至古农农场大枋路口路段时,因林某明无法说清楚具体停车地点,与代驾司机发生口角,代驾司机便叫其同事过来与林某明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后,两名代驾司机拒绝为林某明继续代驾,便驾驶电动车离开。

看着渐渐远去的代驾司机,林某明怒从中来,想要追上去找代驾司机讨要说法。林某明不顾饮酒状态下,驾驶小车从古农农场大枋路口出发,沿着长泰区银泰西路往古农农场东陶公司方向行驶。林某明追上代驾司机后,径直驶向代驾司机驾驶的电动车前方,拦住二人的去路。林某明随即下车与其继续理论。期间,担心因理论转化为冲突,代驾司机随即报警求助。不久,林某明被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出警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鉴定,林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9.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代驾平台下单,平台派来的代驾司机都有信息备案并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协议,便于处理突发情况。同时,要让代驾司机将车停到停车位再结束服务,不要提前结束服务,自己开到最终目的地。如遇“半途而废”的代驾司机,不能选择自己驾驶,可以联系亲友来接。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