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 露)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根据消费者偏好、交易习惯“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实际上就是消费者常说的“大数据杀熟”。例如,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不一样,旅行App和网购平台“看人下菜碟”,为老顾客提供高定价商品等,消费者被差别对待,越是熟客越吃亏。
特别是,互联网平台掌握用户信息,可以根据算法对消费者“画像”,并提供有差别的定价和服务,实施隐蔽而精准的杀熟。消费者则处于弱势地位,既不了解商家的定价策略,也无法知晓商家针对不同地区购物者的定价差别。且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商品价格随时变动,甚至每天都会出现几次涨跌,消费者很难识破杀熟行为。
大数据杀熟有违商业伦理,透支消费者信任,属于变相价格歧视,还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